机场与航空货代公司的协调发展关系

2019-11-12 1355

        机场和航空货代公司在航空运输系统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但是在一些大型机场,除了跑道及助航灯光系统等 直接服务于航班的设施设备属于机场的垄断性资源之外,机场的其他地面保障服务及非航空业务,在机场与基地航空货代公司之间存在着许多共同利益与市场竞争。一方面,机场拥 有“地主”优势,对机场资源具有一定的垄断性,另一方面机场需要依靠基地航空公司“繁 荣”机场,因 此,在机场与航空公司之间存在着一种“唇齿相依”的协调发展关系。 在机场与航空公司之间,存在多种合作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服务代理关系 

       这种代理合作方式,主要用于小型航空公司或者经由该机场航班量较小的情况下。 例如,海南航空公司在南京禄口机场的委托代理服务。

第三方专业代理 

      往一些中天型机场,机场当局采用专业化经营管理模式,如首都机场和上海机场等、 将机场的济着地面保障服务,不包括跑道和灯光系统,由一家或多家专业化的地面保障服 务公司经营和管理,负责各航空公司在该机场的地面服务代理或合作事项。

 租赁关系 

      一些大型航空货代公司由于在该机场的航班量较大,在该机场设有基地,因此承租不包括 跑道及助航灯光设施之外的机场设施设备,如航站楼的某一区域,包括值机、安检、登机 口、停机坪在内的整个服务设施,并有本航空公司派进服务人员。这种方式对于航空公司 而言相对经济,对于机场而言管理简单,因此承租时间较长。如首都机场的T2航站楼, 东方航空和南方航空就采用这种合作方式与首都机场公司进行合作。

股份关系 

      另一方面,航空货代公司可以优先和优惠获得 机场某些资源的使用权。例如,首都机场与国航合作的T3航站楼,近年来海南航空收购了 一些小型机场,也属于此类合作关系。 民航运输业是一种社会性的服务,从国际到国内的航空公司、机场和空管等一线生产 部门,构成了一个严密的组织与管理体系,具有明确的宗旨和职责,通过各级组织的管理、 协调和合作,实施旅客和货物的航空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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