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航空运输自由化

2020-05-04 1211

自1978年美国和荷兰达成第一个与传统严格限制的双边航空运输协定相比更加自由化的新协定后,开始在全球范围内逐步推进。前者以区域一体化为基础,后者则以传统的国际航空运输体制为基础。欧盟不仅将国际航空运输市场整合成为一个“国内”市场,同时提出与其他国家订立传统上只有主权国家才能推动其国际航空运输。这些发达国家积极推进国际航空运输,它们均将通过国际航空运输自由化获取经济全球化利益作为国际航空运输政策目标之一。

开始逐步融入到全球经济体系中,国际航空运输的步伐一直很缓慢,甚至可以说在较长的时间里是被谈判对手推着往前走的。这与我们自身对一些问题的理解并不深刻有关系。比如,为什么推行国际航空运输的国家,一般作为一个主要的背景,并且要通过国际航空运输,去获得全球化中航空运输业上下游产业的利益?而国内业内一些人士更多将推行国际航空国家的航空运输业本身的属性,比如行业是否成熟、行业是否有竞争力、作为是否推进国际航空运输自由化的标准,就显得过于简单了。

同时,无论是国际上还是国内,对国际航空运输的研究更多停留在对航空客货运的影响以及社会福利的影响上。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以此为基础,提高对外开放的水平。我国国际航空运输业如何主动适应这个倡议,是摆在行业面前需要回答的问题。因此,制定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航空运输政策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国际航空运输的需求,还能确保我国航空运输业健康发展。第一,要制定我国的国际航空运输政策,首先需要对基本的国际航空运输政策和不同国家具体的国际航空运输政策发展及演变进行全面、深入研究,摸清其中的规律。

这方面的研究不仅国内没有,国际上也缺乏系统的和全景式的研究。第二,丰富和发展以“天空开放”为代表的国际航空运输自由化政策内涵。目前的“天空开放”研究基本上立足于美国模式或者欧盟模式以及大洋洲模式的“天空开放”,美国模式以减少市场准入限制为核心,而欧盟模式还强调开放投资限制,大洋洲模式则突出了国内对外开放。

第三,在国内首次全面量化评估国际航空运输政策水平基础上,量化研究国际航空运输政策自由化对贸易的影响。在严格的双边框架下分析市场发展与国际航空运输政策之间的关系以及国际航空运输政策对社会福利的影响。第四,构建一个分析和制定国际航空运输政策很多政策研究尽管做了较多的基础研究,但缺乏根据多项研究成果科学合理并有逻辑地融合推导出相关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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