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跨境物流的扶持力度

2019-10-02 1232

     在宏观层面,相关政策部门要加紧对跨境电子商务物流行业的研究, 明确行业发展方向,建立科学的监管机制,为跨境电子商务物流的健康发 展提供有效支持。在微观层面,跨境电子商务物流面临着严重的支付机构 外汇管理与监管职责、交易主体市场准人、电子商务交易归属等问题。 为解决这些问题,政府可采取以下措施:

   (1)增强政策的扶持力度。政府部门要及时出台相关政策,为跨境 电子商务物流行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条件,发挥政策的支持性作用。 为此,要根据企业的具体发展需求进行政策制定,并在试行之后进行调整 与完善。例如,在为小规模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政策支持的同时,也要 对大型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企业的发展需求进行分析,为其出台针对性的政 策。避免企业在发展中束手束脚,鼓励企业突破传统思维的限制,大胆创 新,进而取得突破性的进展。

   (2)要想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与跨境电子商务物流的发展,就要注重 相关法律机制及政策的建设。为此,要根据行业发展需求,及时完善法律 机制,并出台支持性政策,为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与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创 造良好的环境。

   (3)确定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开展顺序及范围。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 电子支付服务的企业必须遵循“先境内机构,后境外机构”的管理原则, 对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的外汇收支范围进行有效管控。在一定情况下,提 供电子支付的企业可以禁止向经常性转移项目与资本项目开放电子支付 磷道,禁止外汇经电子支付渠道跨城流西,以对支付机构的监管工作进行 有效完善。 

   (4)创建跨境电子商务主体资格登记制度和支付机构结售汇市场准 A制度。一方面,政府要尽快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主体资格登记制度;男一 方面,政府要参照外汇指定银行的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标准,面向外汇业 务经营资格、外汇业务监督、业务范围等内容,建立跨境支付业务市场准 人机制,赋予条件达标的支付机构结售汇市场准人资格。 

   (5)选择一个恰当的时机出台跨境电子商务及支付外汇管理办法。 政府要将跨境外汇业务纳入监管范畴,以中国人民银行出台的《非金融机 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为基础制定“跨境电子商务及电子支付外汇管理办法”,对跨境电子商务主体资格、外汇资金交易性质、外汇收支统计、外 汇数据管理、真实性审核职责等内容做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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